如何交易存托凭证?

2024-04-30 03:34

1. 如何交易存托凭证?

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章 存托凭证的上市和交易
第十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应当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申请存托凭证上市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出上市申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据《证券法》《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制定存托凭证上市的相关业务规则。
第十一条 存托凭证的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存托凭证的交易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做市商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存托凭证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可以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
第十二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存托凭证的其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减持其持有的存托凭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三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第十四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存 托凭证购买资产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得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在中国境内重组上市。
第十五条 存托凭证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据《证券法》《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制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规则。

扩展资料
发行意义
首先,发行CDR可以推进股票市场的发展,加快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资源配置和引导实物资源配置中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其中最为主要的则是股票市场。
我国股票市场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上市公司总体素质偏低、投资者市场投资信心不足等。要想改变现存的状态,CDR的发行可作为实现的途径之一。
一方面,CDR的发行者一般是业绩相对较好、公司治理及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司,如香港市场上的“红筹股”公司,将代表这些公司的CDR引入中国的股票市场,并配以完善的上市公司监管及退市制度,促使那些业绩及管理等相对较差的公司自加压力,借鉴先进的管理思维及方法,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素质。
另一方面,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将是必然的趋势,其中包括机构、交易品种、交易制度、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的国际化。CDR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通过它的发行可以加强中国资本市场与境外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水平及国际知名度,并使之逐步与国际接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托凭证

如何交易存托凭证?

2. 如何交易存托凭证?

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章存托凭证的上市和交易
第十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应当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申请存托凭证上市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出上市申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据《证券法》《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制定存托凭证上市的相关业务规则。
第十一条 存托凭证的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存托凭证的交易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做市商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存托凭证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可以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
第十二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存托凭证的其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减持其持有的存托凭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三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第十四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存托凭证购买资产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得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在中国境内重组上市。
第十五条 存托凭证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据《证券法》《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制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规则。

扩展资料
发行意义
首先,发行CDR可以推进股票市场的发展,加快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资源配置和引导实物资源配置中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其中最为主要的则是股票市场。
我国股票市场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上市公司总体素质偏低、投资者市场投资信心不足等。要想改变现存的状态,CDR的发行可作为实现的途径之一。
一方面,CDR的发行者一般是业绩相对较好、公司治理及管理水平较高的公司,如香港市场上的“红筹股”公司,将代表这些公司的CDR引入中国的股票市场,并配以完善的上市公司监管及退市制度,促使那些业绩及管理等相对较差的公司自加压力,借鉴先进的管理思维及方法,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素质。
另一方面,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将是必然的趋势,其中包括机构、交易品种、交易制度、市场监管等多方面的国际化。CDR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通过它的发行可以加强中国资本市场与境外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水平及国际知名度,并使之逐步与国际接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托凭证

3. 什么是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存托凭证发行的地点不同,会被冠以不同的名称,比如经常听说的美国存托凭证(ADR)、欧洲存托凭证(EDR)、全球存托凭证(GDR)、中国存托凭证(CDR)等。2018年5月4日,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
 
 
 
 中国存托凭证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存托凭证对发行人和投资者都有一定的好处,对发行人而言,存托凭证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避免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行存托凭证还能吸引投资者关注,增强上市公司曝光度等。

什么是存托凭证

4. 什么是存托凭证?

问题1:什么是存托凭证?
 
 
 
 问题2:存托凭证是什么意思?
 
 
 
 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
 
 
 
 以股票为例,存托凭证是这样产生的: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存托凭证的当事人,在国内有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存托凭证是由存托银行所签发的一种可转让股票凭证,证明一定数额的某外国公司股票已寄存在该银行在外国的保管机构,而凭证的持有人实际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权力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美国存托凭证(ADR)是面向美国投资者发行并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面向新加坡投资者发行并在新加坡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叫新加坡存托凭证(SDR)。如果发行范围不止一个国家,就叫全球存托凭证(GDR)。但从本质上讲GDR与ADR是一回事。两者都以美元标价、都以同样标准进行交易和交割,两者股息都以美元支付,而且存托银行提供的服务及有关协议的条款与保证都是一样的,“全球”一词取代“美国”一词,只是出于营销方面的考虑。ADR解决了美国与国外证券交易制度、惯例、语言、外汇管理等不尽相同所造成的交易上的困难,是外国公司在美国市场上筹资的重要金融工具。同时也是美国投资者最广泛接受的外国证券形式。美国法律为了保护国内投资者的利益,规定法人机构以及私人企业的退休基金(其资金仍来源于老百姓)不能投资美国以外的公司股票,但对于外国企业在美国发行的DR则视同美国的证券,可以投资。
 
 
 
 存托凭证有以下几大优点:
 
 
 
 一、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例。在美国发行ADR的公司能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的外汇资金,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股东基础,提高其长期筹资能力,提高证券的流动性并分散风险。
 
 
 
 二、发行一级ADR的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对股份公司而言,采用一级ADR和144A规则发行的一级ADR方式无需到SEC登记注册,不受发行地严格的上市要求的限制,也无需按美国GAP要求进行审计。
 
 
 
 三、提高公司知名度、为日后在国外上市奠定基础。通过在国外发行一级ADR,公司可以扩大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知名度,提高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形象,从而增加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和兴趣,为日后直接在外国市场上发行证券奠定基础。

5. 什么是存托凭证?

一,存托凭证和股票的区别:
存托凭证是将已经上市的股票,以凭证的方式在另外的交易所上市流通。只是不是公司上市时的交易所,但凭证是与一定数量的股票对应的,所以具有与持有股票相同的权利,包括收益、分红、参加股东大会以及行使投票权。如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移动,在美国有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持有这种凭证的人同香港持有股票的人享受相同的权利。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什么是存托凭证?

6. 什么是存托凭证

 什么是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一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存托凭证!
    什么是存托凭证 篇1     (一)定义: 
    存托凭证(DR)又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由J.P.摩根首创
     (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有关业务机构 
    1、存券银行:ADR的发行人,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
    2、托管银行:
    ①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通常是其在当地的分行、附属行、代理行
    ②负责保管基础证券,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ADR发行国
    3、中央存托公司: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种类 
    1、无担保的存托凭证:存券银行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参与,目前已很少应用
    2、有担保的存托凭证:
    (1)基础证券的发行人的承销商选择存券银行发行,承销商、存券银行、托管银行签订存券协议
    (2)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存托凭证、美国144A私募存托凭证
    ①一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无需改变现行报告制度就可上柜公开交易,不可集资
    ②二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可在美国交易所或NASDAQ上市,不可集资
    ③三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外国公司可在美国交易所或NASDAQ上市集资
    ④144A私募存托凭证:合格机构投资者间交易(柜台交易),可集资
     (四)存托凭证的优点 
    1、对发行人的优点
    ①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②避开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法律要求
    2、对投资者的优点
    ①美元交易
    ②上市交易的ADR须在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注册,有保障
    ③股利美元支付
    ④某些机构投资者可规避不能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的限制
     (五)存托凭证在中国的发展 
    1、发行一级存托凭证的国内企业分2类:一是含B股的国内上市公司,二是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
    2、二级存托凭证成为我国网络股进入NASDAQ的主要形式
    3、发行三级存托凭证的公司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同时,将部分股份转换为存托凭证在纽交所上市
    4、144A私募,早期国内企业使用较多,但由于投资者数量少,柜台交易不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近来少用
    5、中国企业美国上市4个阶段
    ①1993-1995,中国企业在美国发行存托凭证。
    1993.7,上海石化存托凭证在纽交所上市,中国公司首次美国上市
    ②1996-1998,基础设施存托凭证渐成主流
    ③2000-2001,高科技公司和大型国企在美国直接上市和存托凭证上市
    ④2002以来,中国企业存托凭证发行出现分化现象
    什么是存托凭证 篇2    存托凭证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一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那么存托凭证有什么用呢?有哪些优点呢?
     (一)存托凭证定义 
    存托凭证(DR)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外国公司股票,有时也代表债券。存托凭证也称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另一国(个)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证券。存托凭证是由J.P.摩根首创的。l927年,J.P.摩根设立了一种美国存托凭证(ADR)。
    目前我国也开始酝酿推出中国存托凭证(CDR),即在大陆发行的代表境外或者香港特区证券市场上某一种证券的证券。
     (二)美国存托凭证的有关业务机构 
    1.存券银行
    存券银行作为ADR的发行人和ADR的市场中介,为ADR的投资者提供所需的一切服务。
    (1)作为ADR的发行人,发行存托凭证。
    (2)在ADR交易过程中,存券银行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还要向ADR的持有者派发美元红利或利息。
    (3)存券银行为ADR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是由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它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附属行或代理行。
    3.中央存托公司
    中央存托公司是指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种类 
    1.无担保的ADR
    无担保的存托凭证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人不参与。无担保的存托凭证目前已很少应用。
    2.有担保的ADR
    有担保的存托凭证由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承销商委托一家存券银行发行。
    有担保的ADR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ADR和美国144A规则下的私募ADR。
    ADR的级别越高,要求越高,对投资者吸引力越大。
     (四)美国存托凭证优点 
    1.对发行人的优点
    (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2.对投资者的优点
    (1)以美元交易,且通过投资者熟悉的美国清算公司进行清算;
    (2)上市交易的ADR须经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注册,有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
    (3)上市公司发放股利时,存托凭证投资者能及时获得,而且是以美元支付;
    (4)某些机构投资者受投资政策限制,不能投资非美国上市证券,存托凭证可以规避这些限制。
     (五)存托凭证在中国的发展 
    1.我国公司发行的存托凭证
    一级存托凭证发行企业:含B股的国内上市公司;在我国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
    二级存托凭证成为中国网络股进入NASDAQ的主要形式。
    发行三级存托凭证的公司均在我国香港交易所上市,而且发行存托凭证的模式基本相同,即在我国香港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同时,将一部分股份转换为存托凭证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这样不仅实现在我国香港和美国同时上市融资的目的,而且简化了上市手续,节约了交易费用。
    144A私募存托凭证由于对发行人监管的要求最低而且发行手续简单,近年来较少使用。
    2.我国公司发行存托凭证的阶段和行业特征
    (1)1993—1995年,中国企业在美国发行存托凭证。1993年7月,上海石化以存托凭证方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开了中国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的先河。
    (2)1996—1998年,基础设施类存托凭证渐成主流。从1996年开始,发行存托凭证公司的类型开始转变,传统制造业公司比重有所下降,取而代之的是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为主的公司。
    (3)2000—2001年,高科技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成功上市。
    (4)2002年以来,中国企业存托凭证发行出现分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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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什么是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一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

什么是存托凭证?

8. 存托凭证 是什么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