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05-17 02:32

1.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另定)。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2758
 
   第五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面积近700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4万㎡,教职工67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1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63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近1亿元,图书馆藏书近73万册。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统招、面向全国12个省(市、区)单招,是全国三所跨省高职单招院校之一,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8%,列重庆市高校前茅。
 
   历经30年的改革发展,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学校是: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教育部全国高职专科师资培训基地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章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常务副主任。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5个专业(详见招生专业情况表)计划招收高职(专科)生3340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
 
   招生专业情况表
 
 
     
 序号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备注
     
 1
   
 社会工作
 
 学院
   
 社会工作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2
   
 社区管理与服务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
   
 劳动与社会保障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5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6
   
 民政管理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7
   
 信息工程
 
 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8
   
 计算机信息管理
   
 文、理科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9
   
 软件技术
   
 文、理科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
 
 成都维纳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10
   
 物联网应用技术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1
   
 电子工程
 
 学院
   
 微电子技术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3
   
 通信技术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4
   
 计算机控制技术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5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6
   
 工商管理
 
 学院
   
 物流管理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7
   
 营销与策划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8
   
 国际贸易实务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9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科
   
 市级质量工程特色专业
     
 20
   
 报关与国际货运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1
   
 文化产业
 
 管理学院
   
 文秘
   
 文、理科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2
   
 服装设计
   
 文、理科
   
 与香港职业训练局联合办学专业
     
 23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文、理科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4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美术)
   
 引入实际项目教学、与市场需求零距离接轨
     
 25
   
 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美术)
   
 企业学院专业(金夫人摄影学院)
     
 26
   
 摄影摄像技术
   
 艺术(美术)
   
 企业学院专业(金夫人摄影学院)
     
 27
   
 人物形象设计
   
 文、理科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8
   
 工程管理
 
 学院
   
 物业管理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29
   
 园林技术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0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1
   
 安全技术管理
   
 文、理科
   
 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行业重点扶持专业
     
 32
   
 城市管理与监察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3
   
 财经学院
   
 会计电算化
   
 文、理科
   
 院级重点专业
     
 34
   
 财务管理
   
 文、理科
   
 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35
   
 农村合作金融
   
 文、理科
   
 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36
   
 健康与老年
 
 服务学院
   
 家政服务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7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8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9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40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1
   
 航空服务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2
   
 酒店管理
   
 文、理科
   
 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3
   
 国际教育
 
 学院
   
 商务英语
   
 文、理科
   
 院级重点专业
 
 重庆网商人才输送基地专业
     
 44
   
 商务管理
   
 文、理科
   
 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5
   
 人文学院
   
 社会体育
   
 体育
   
 健身与健美行业联合办学专业
     
   注: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各专业计划数、学费等以各省(区、市)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院校代码及招生批次以当地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信息。文理科各专业学费6200-8000元/年?人,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人,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人。学生公寓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9.录取体检标准:学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航空服务、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其它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11.学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C+C(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12.学院鼓励考生积极参加义务志愿活动,高中阶段有义务志愿经历(在社区、街道、社会福利机构等参加义务志愿活动)的考生,在填报学院志愿结束后将义务志愿经历的有效证明寄送到学校招生处(办公楼106室)并来电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可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13.学院是民政部确立的“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实施高校,全国31个省(市、区)的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孤儿中、已报名参加高考(或对口考试)并自愿报考学校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生),第一志愿报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专科批次的学院提档线即可录取。
 
   第五章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入学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六条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1.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同学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补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对已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采取先入学、再核实的方式保证学生顺利入学。在校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同学可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参加“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的孤儿学生,三年在校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学费、食宿费、书本费等,由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项目经费承担。日常零用钱由原所在福利机构解决。
 
   第十七条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监督及其他
 
   第十八条监督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十九条郑重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编:401331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cmc.cn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cmczs@163.com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有哪些专业单招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专业有: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民政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秘、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园林技术、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建筑室内设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康复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

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程序
(一)录取原则
我校按普高生、中职生两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普高生、中职生两类,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预录取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在我校招生网公示5天。
3、上报预录取结果。拟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自愿放弃录取,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我校将预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4、发放录取通知书。2021年8月,我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上内容参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网-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招计划表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网-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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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有哪些单招专业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专业有: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民政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秘、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园林技术、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建筑室内设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康复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

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程序
(一)录取原则
我校按普高生、中职生两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普高生、中职生两类,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预录取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在我校招生网公示5天。
3、上报预录取结果。拟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自愿放弃录取,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我校将预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4、发放录取通知书。2021年8月,我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上内容参考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网-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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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有哪些单招专业

4.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招

你好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专业有: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民政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秘、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园林技术、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建筑室内设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康复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摘要】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招【提问】
您好,我是专业教育刘老师,对于教育领域各方面专业都有涉及,咨询1V1帮助了几千人,是平台特聘人员,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请稍等正在为您编辑解答。【回答】
你好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专业有: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民政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文秘、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园林技术、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建筑室内设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康复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护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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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院系设置

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系现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文秘(商务文秘与财务会计)等专业,其中酒店管理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并已成功通过验收。系部设有多个教研室、实训室和资料室。系部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旅游管理系以市场为导向,培养适用型、有用型人才为己任,以发展的目光追踪、调查市场,确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文秘三大专业目标岗位群,进而确定各专业核心能力,并以“一体三结合”等先进教学理念指导教学。系部特别注重实习基地建设,建立了“产、学、研”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加大与地方各级企事业单位合作力度,使学生真正受益于职业教育,历年学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是我院重点建设的一个大系,设有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施工管理2个方向)、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方向。我系师资力量雄厚、教师专业结构合理,中高级职称人员占70%,双师素质教师占80%;实验实训设备完善,建有2个实训中心和5个大型实验室。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的提升专业服务技能项目重点建设专业。我系在教学改革上坚持以社会需求为根本,以学生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岗位能力需求为目标,初步构建起了多模块、多方向、双证合一的课程体系;面向社会办专业、服务经济育人才;强化校企合作、创新教学模式、打造高职特色专业品牌;真正实现了招生招工同步,实习就业一体的“订单教育”办学模式,形成了毕业生供不应求的良好局面。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上体现了五个对接(专业与产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要求,人才培养过程体现十个衔接(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结构布局、课程体系和教材、教育教学过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成长途径、评价模式改革、教师培养培训、行业指导作用、校企深度合作)的要求。重视学生自我发展,先后成立了“测量爱好者协会”、“CAD爱好者协会”、“预算爱好者协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为了让学生在校期间感受企业氛围,布置了“施工项目部办公室”和“工程监理部办公室”并试点项目部式班级管理。工商管理系工商管理系是成立最早、重点发展的系部之一,开设市场开发与营销(房地产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汽车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商务经纪与代理等4个专业(方向),其中市场开发与营销专业为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市场开发与营销、商务经纪与代理专业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培养社会广泛认可的工作环境好、工资待遇高、晋升空间大的商务人才。人才培养适应市场需求:工商管理系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就业创业、一切为了学生的成长成才”的教育教学指导思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加强与行业企业的结合,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以实现学生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历届毕业生受到企业重视,并快速成长为企业中层管理和业务骨干。实训就业基地完备优质:工商管理系所有专业都具有数量多、品质好、社会评价高的实训就业基地,并不断拓展新基地。先后与金科地产、龙湖地产、中海地产、中原地产、九鼎置业、同成置业、中汽西南、东风南方汽车销售、百事达汽车销售、通达报关、欣海报关、直通物流、中海物流、班尼路、苏宁、光大证劵、高银投资、大都会人寿等8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就业基地,长期合作开展工学交替,每年定向接收我系学生实习就业。学生活动丰富多彩:工商管理系组织开展了专业技能竞赛、商务礼仪风采竞赛、职业生涯规划竞赛、素质拓展训练、企业高层访谈、优秀校友交流、主题文娱活动、社会服务、献爱心、三下乡等活动,丰富了第二课堂。 信息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作为重庆市经信委授予的“重庆市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试点基地、永川区政府授予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重点打造计算机、物联网及信息产业相关专业,旨在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宏伟战略,立足重庆辐射西部,培养所需高级技能实用型专门IT人才。现有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建筑方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与管理方向)等专业方向。系部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专业方向(群),现有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建筑方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与安全管理方向]等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专业群。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已建成一支学历层次高、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中具有双师资格的教师人数比例达75%,兼职教师均来自企业一线的技术骨干。实训教学条件完善,现有实训室2000余平方米,仪器设备600多台套、总价值800万元,建设有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室等。与中兴网信、中软国际、香港电讯盈科等13家知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了十余个校外实训实践基地。随着重庆区域经济规划、产业结构调整,IT产业发展迅猛,行业人才供不应求。信息工程系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实现培养人才零距离就业,一大批毕业生成为各企业的技术骨干,深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的院系设置

6.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分数线

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如下:
1、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云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4034。
2、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贵州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1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0800。
3、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7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5426。
4、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甘肃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3434。
5、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重庆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8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7815。

6、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云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4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62795。
7、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6811。
8、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8879。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7.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491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号
 
    第六条 学院概况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InstituteofFashionandEngineering)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3】28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涵【2013】97号)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491)。
 
    学院占地面积164亩,校舍建筑面积5329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69人,其中专任教师115人,纸质图书17万册。学院以建筑、机械等工科类专业为支撑,以服装专业为特色,兼含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科研仪器设施设备总值805万元。目前已建起了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会计电算化实训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及计算机中心。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将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市招生。
 
    学院现设12个专业:1、建筑工程系:①建筑工程技术②建筑工程管理③市政工程技术2、经济管理系:①会计电算化②酒店管理3、机械工程系:①汽车运用与维修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③服装机械及其自动化4、服装工程系:①服装设计与加工②服装设计③服装制版与工艺④服装营销与管理。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应、往届高中生、三校生及同等学历者。
 
    招生专业、代码、计划人数、收费标准以各省市招办(考试院)信息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5.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6.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7.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 毕业证书
 
    第十条 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建筑工程系所有专业8500元/年/生、经济管理系(会计电算化)6800元/年/生,(酒店管理)7500元/年/生、机械工程系所有8500元/年/生、服装工程系(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设计)9000元/年/生,(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营销与管理)7500元/年/生。
 
    住宿费:住宿(全空调式标准带阳台卫生间)分二档次,四人间12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
 
    第六章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
 
    第十二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可申请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六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工作。招生有关事项,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3-85773770 85769888
 
    QQ:445055355 2781353356 215856187
 
    学院网址:www.cqfzgc.com
 
    学院邮编:4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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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8.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分数线

1、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云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4034;2、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贵州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1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0800;3、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7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5426;4、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甘肃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3434;5、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重庆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8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7815;6、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云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4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62795;7、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6811;8、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8879【摘要】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分数线【提问】
河南理科318能录取吗【提问】
1、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云南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4034;2、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贵州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1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0800;3、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7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05426;4、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甘肃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4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3434;5、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重庆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8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97815;6、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云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4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62795;7、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6811;8、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湖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48879【回答】
9、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广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9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31662;10、2021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6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12216;【回答】
没有河南的【提问】
在河南的只有2018年的数据【回答】
那我现在被录取概率大吗?【提问】
今年有在河南招生【提问】
录取的概率还是很大的【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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