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的历史

2024-05-17 06:50

1. 国际刑警组织的历史

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迁到德国首都柏林,一度受纳粹组织控制。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1989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1984年9月5日,在卢森堡举行的第53届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年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被正式接纳为该组织的成员国。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担负着对外联络和打击走私、贩毒、伪造国家货币、国际恐怖活动和国际诈骗等国际性犯罪的任务。1986年和1995年又分别在广州和上海设立了联络处。
1984年国际刑警组织正式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成为其成员国。中国并于同年组建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开始了与该组织成员国协查案件和交换犯罪情报的正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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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的历史

2. 国际刑警的组织成员国


3. 国际刑警组织是谁创建的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INTERPOL),简称国际刑警组织(ICPO)。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迁到德国首都柏林,一度受纳粹组织控制。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1989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并经常举行各种国际性或地区性研讨会。该组织日常与各国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国际追捕。“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通缉令。
历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
1914年4月,在摩纳哥的王子普林茨·阿贝尔特一世的倡议下,14个国家的法学家和警察机关首脑在地中海沿岸的摩纳哥公国开会,讨论了以下四个问题:(1)制定快速而简化的缉捕罪犯的措施;(2)改进个人人身识别方法;(3)设立国际档案中心;(4)统一引渡方法。这次会议的决议提出:“如果与会国政府同意,可以创立一个共同的组织机构:以搜集情报和进行咨询为目的,服务于各国的警察机构”,第一次表达了不同国家的警察部门想要协同起来共同对付国际犯罪的愿望。因而,人们把这次会议称作是“第一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并且认为这次会议是国际刑警组织创立的最初尝试。
但是,第一次国际刑警会议之后两个月,第一次世界大战就爆发了,致使会议制定的具体计划未能付诸实施。战争结束后,原来的奥匈帝国分裂为几个国家。这几个国家的警察机关不时地到设在维也纳的原奥匈帝国犯罪档案中心去查找资料。这种情况启发了维也纳警察局长约翰·内斯·朔贝尔博士,于是他倡议召开了“第二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
1923年9月3--7日,第二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在维也纳召开。这次会议的重要任务是建立一个警察合作的常设机构--国际刑警委员会,并通过了委员会的章程共10条。这个章程的基本精神是:在本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并协助官方努力,促进各国刑警当局之间的相互援助和发展;建立和发展各种有助于有效地同一般性犯罪作斗争的组织。这次会议是“摩纳哥会议”的继续,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一般认为,国际刑警组织从1923年起正式成立。
20年代和30年代初,开始形成了国际刑警组织的雏型:将原来国际刑警委员会的行政委员会改组成为国际刑事警察局,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机构;在成员国内部,设立了经常与国际刑警局保持联系的国际刑警站。随后,国际刑警局开始对国际犯罪和罪犯进行登记,发布国际通缉令,并且根据其所掌握的罪犯卡片协助识别罪犯。这一期间,国际刑警委员会把自己的工作重点放在同伪造货币犯罪的斗争上,搜集了一整套完整的档案。到30年代中期,国际刑警局共掌握有包括诈骗罪、抢劫罪、杀人罪等方面共3500多名罪犯的档案材料,另外还有2000多名伪币犯的档案。这是当时有关国际犯罪分子的最完备的档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8年以前,设在维也纳的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工作一直正常进行,成员国达34个。但是,1938年3月,希特勒法西斯德国并吞了奥地利,臭名昭著的德国保安警察局长海德里希自荐为国际刑警委员会主席。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档案被运往德国。国际刑警委员会名存实亡,处于瘫痪状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国际刑警委员会活动即开始恢复。1946年6月,欧美两大洲各国的警察官员聚集在布鲁塞尔,讨论有关“各国刑事警察局在同国际犯罪分子作斗争中的协调与合作”问题。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其总部设在巴黎。新的“委员会”设立总秘书处,而在各成员另则设立国家中心局。会议通过了一个临时规则以取代战前的组织章程。这个临时规则一直沿用到1956年。会议选出了由5人组成、任期5年的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主席比利时警察总监洛瓦格在发言中说:“过去需要建立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的全部理由,今天又重新提到了我们面前,要求我们重建这一机构。我们决不能让这股火焰熄灭”。1946年7月22日,新总部在巴黎邮政总局注册,邮政代码为“Interpor”,从此,它成了国际刑警组织的代号。
1956年6月7--13日,在维也纳又举行了一次会议。这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这次会议制定了新的章程共50条。为了适应全世界更大范围的合作,决定将“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简称ICPO。

国际刑警组织是谁创建的

4. 国际刑警组织权利很大吗

很大。下面从他的宗旨和原则以及组织方面来理解:
国际刑警组织的宗旨是保证和促进各成员国刑事警察部门在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合作。它的主要任务是汇集、审核国际犯罪资料,研究犯罪对策;负责同成员国之间的情报交换;搜集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及犯罪指纹、照片、档案;通报重要案犯线索、通缉追捕重要罪犯和引渡重要犯罪分子;编写有关刑事犯罪方面的资料等。 
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并经常举行各种国际性或地区性研讨会。该组织日常与各国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国际追捕。“红色通缉令”是该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通缉令。 
延伸:中国于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同年组建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1995年,国际刑警组织第64届大会在北京举行。多年来,中国始终与国际刑警组织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5. 国际刑警组织简介

  国际刑警组织(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INTERPOL) 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迁到德国首都柏林,一度受纳粹组织控制。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简称国际刑警组织(ICPO)。1989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简介
  国际刑警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通称Interpol,缩写ICPO),成立于1923年,专门调查及打击跨境罪案。其总部最初设在维也纳,德奥合并后,该组织被德国秘密警察接管,成为盖世太保的一个分部。德国投降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警察组织”的原名。   国际刑警组织是除联合国外,规模第二大的国际组织,也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包括184个成员国,每年预算超过3000万欧元。1989年以前总部设于法国巴黎,其后迁往里昂。现在它有188个成员国,其运作资金由成员国拨出。
  编辑本段国际刑警机构
  国际刑警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家中心局。全体大会为其最高权力机关,由各成员国代表团组成;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由全体大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同时设4名副主席,主席和4名副主席不能来自一个大洲,主席四年选举一次,副主席三年选举一次。他们不能紧接着再当选同一职位或执行委员会代表。国际刑警组织现在的主席是新加坡人:邱文晖。
  执行委员会
  由大会选出的13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准备大会的工作日程、监督秘书长的管理情况等;
  秘书处
  由秘书长和该组织的技术、行政人员组成,负责执行大会和执委会的决议、编辑各种刊物、通缉作案逃犯等;
  国家中心局
  是该组织在各国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各国警方同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截至2005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共有182个成员国。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建有一个存有150余万名国际刑事罪犯材料的资料档案库和一座用以鉴定货币及其它有价证券真伪的实验室。
  编辑本段工作领域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编辑本段国际刑警组织的宗旨
  是保证和促进各成员国刑事警察部门在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合作。它的主要任务是汇集、审核国际犯罪资料,研究犯罪对策;负责同成员国之间的情报交换;搜集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及犯罪指纹、照片、档案;通报重要案犯线索、通缉追捕重要罪犯和引渡重要犯罪分子;编写有关刑事犯罪方面的资料等。
  编辑本段全体大会
  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并经常举行各种国际性或地区性研讨会。该组织日常与各国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国际追捕。“红色通缉令”是该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通缉令。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在2001年,参与国的警方在国际刑警的通报及帮助下,成功逮捕的通缉犯及寻回的失踨人士,达1,400多人。
  编辑本段要犯通报等级
  协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即“国际通缉令”)这一渠道进行的。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国际刑警组织要犯通报等级分为7个等级。不过,国际刑警组织在红色通报下加以标注“这些要犯在被司法宣判有罪之前,都视同无罪”,表示被通缉的要犯需在审判后才能定罪。   红色通报 (Red Notice)。“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无论哪个成员国接到“红色通缉令”,应立即布置本国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 蓝色通报 (Blue Notice)。蓝色通报涉及的是犯罪嫌疑人,要求成员国警方予以查明,获取证据绿色通报 (Green Notice)。绿色通报涉及危险的惯犯分子,提醒各国警方引起注意并加以预防;黄色通报 (Yellow Notice)。黄色通报是关于失踪人员的信息;黑色通报 (Black Notice)。黑色通报则涉及死者尸体,要求识别身份。橙色通报 (Orange Notice)。国际刑警组织的橙色或红色通报本身不是逮捕令,但发布的目的在于协助各国追踪非法资产或某国要求引渡的嫌犯。(国际刑警组织2011年3月4日对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及其15名亲信发出全球“橙色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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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简介

6. 国际刑警组织是什么机构?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简称国际刑警组织(ICPO)。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迁到德国首都柏林,一度受纳粹组织控制。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1989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并经常举行各种国际性或地区性研讨会。该组织日常与各国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国际追捕。"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通缉令。

7.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的政治

主要负责人:主席米雷耶·巴莱斯塔兹(Mireille Ballestrazzi,法国籍),2012年11月当选,任期至2016年。秘书长罗纳德·诺布尔(Ronald K. Noble,美国籍),2000年上任,2005、2010年两次获连任,任期至2015年。 主席主席亦是设立组织之初即有的职位:  Johann Schöber  1923–1932年  Franz Brandl  至1934年  Eugen Seydel  至1935年  Michael Skubl  至1938年  Otto Steinhäusl  至1940年  莱因哈德·海德里希(Reinhard Heydrich)  至1942年  Artur Nebe  至1943年  恩斯特·卡尔滕布伦纳(Ernst Kaltenbrunner)  至1945年  Florent Louwage  至1956年  Agostinho Lourenço  至1960年  Richard Jackson  至1963年  Fjalar Jarva  至1964年  Firmin Franssen  至1968年  Paul Dickopf  至1972年  William Leonard Higgitt  至1976年  Carl Persson  至1980年  Jolly Bugarin  至1984年  John Simpson  至1988年  Ivan Barbot  至1992年  Norman Inkster  至1994年  Björn Eriksson  至1996年  Toshinori Kanemoto  至2000年  Jesús Espigares Mira  至2004年  Jackie Selebi  至2008年  邱文晖(英语:Khoo Boon Hui)  至2012年  Mireille Ballestrazzi  2012年12月至今  秘书秘书长为1923年成立国际刑警组织时就设有的职位:  Oskar Dressler  1923–1946年  Louis Ducloux  1946–1951  Marcel Sicot  1951–1963  Jean Népote  1963–1978  André Bossard  1978–1985  Raymond Kendall  1985–2000  Ronald K. Noble  2000–现在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的政治

8. 国际刑警属于那个政府组织?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INTERPOL),简称国际刑警组织(ICPO)。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迁到德国首都柏林,一度受纳粹组织控制。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1989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并经常举行各种国际性或地区性研讨会。该组织日常与各国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国际追捕。“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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